央行定调,人民币稳定币,凉凉了!
此前市场抱以期待的人民币稳定币探索,如今期待破灭。
近日,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进入新阶段。
会议明确将稳定币界定为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这一首次明确的定性,与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上“持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经营炒作、密切跟踪境外稳定币发展”的表态形成监管合力。
此次不仅终结了市场对人民币稳定币的短期预期,也让香港离岸人民币稳定币的探索按下暂停键,彰显了监管层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坚定决心。
回溯半年多来的市场动态,稳定币曾一度成为金融创新领域的热议焦点。
2025年7月,上海财经大学浦发银行金融创新研究院主办的闭门研讨会聚集十余位权威专家,探讨稳定币在跨境支付、人民币国际化中的潜力,有观点提出以上海自贸区为“创新试验田”探索稳定币发展路径。
同样在7月,无锡市召开重点改革任务专题推进会,会议提出“探索稳定币赋能外贸发展的实践路径,不断拓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服务贸易增长空间”。
9月,民建杨浦区委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联合举办圆桌论坛,围绕稳定币推动跨境数据资产RWA化展开深入研讨,试图为金融数字化转型提供“上海方案”。
更值得关注的当属香港,今年8月1日《稳定币条例》正式生效,截至9月底已有36家机构提交发牌申请,立法会议员曾建议争取中央支持发展离岸人民币稳定币,将香港打造成“稳定币试验田”。
彼时,市场普遍预测离岸人民币稳定币可能在试点中落地,离岸市场的探索也被视为金融开放的重要尝试。
但看似蓬勃的探索背后,稳定币的风险隐患早已引起监管层警惕。
此次协调机制会议明确指出,稳定币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监管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这一判断并非空穴来风,美国稳定币发行商Paxos近期发生的闹剧,暴露了行业深层风险。
10月16日,一名工程师因操作失误,瞬间铸造出300万亿美元的PYUSD稳定币,相当于全球GDP总和的两倍,虽在22分钟内完成销毁,但已引发市场恐慌,暴露出发行机制缺乏阈值检查、多重签名等风控漏洞。
截止11月,全球最大稳定币USDT的流通规模已突破1840亿美元,其锚定机制的透明度与储备金充足性长期饱受质疑,成为跨境非法资金流动的潜在通道。
我们认为,监管层的强硬表态,是对市场乱象的精准回应,更是基于金融安全的战略考量。
从2013年五部门提示比特币风险,到2017年叫停ICO,再到2025年重提全面禁止加密货币交易炒作,我国虚拟货币监管政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此次将稳定币明确纳入非法金融活动范畴,标志着监管已“精准定性”。
央行行长潘功胜强调,“继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的经营和炒作,同时密切跟踪、动态评估境外稳定币的发展”,构建起境内严打与境外防控的双重防线,境内通过联合执法清理交易平台、封堵宣传渠道,彻底切断稳定币交易炒作的生存空间;境外则通过动态评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境外稳定币跨境传导风险,避免形成监管真空。
对于市场此前关注的人民币稳定币及香港离岸探索,监管定性给出了明确答案。
此前有相关自媒体平台歪曲报道上海等地的理论研讨,这些研讨本质上是对金融创新风险的前瞻性研究,并非政策支持信号。
而香港《稳定币条例》虽已生效,但截至9月底金管局尚未发放任何牌照,且明确澄清“全球首个离岸人民币稳定币已发行”为假新闻。
从金融稳定视角看,稳定币的去中心化特性与匿名交易模式,极易成为监管套利的工具,其与传统金融体系的深度绑定,意味着一旦发生风险将引发连锁反应。
此次稳定币被明确定性为非法金融,意味着无论境内还是离岸市场,任何涉及人民币稳定币的商业探索都将受到严格限制,这既是对货币主权的维护,也是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的必要举措。
从投资者保护角度,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中,投资者往往面临平台跑路、资金被盗、价格操纵等多重风险,监管禁令本质上是为普通投资者筑起“防火墙”。
从国家金融安全层面,稳定币的无序发展可能稀释货币主权、干扰货币政策传导,甚至成为外部势力渗透的工具,监管层的坚决态度,彰显了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底线思维。
除了金融系统持续严格落实客户身份识别与反洗钱义务,杜绝为稳定币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托管等服务外,科技企业也应立刻摒弃“监管套利”思维,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合法合规的场景。
对于广大投资者则应提升自身风险辨识度,认清虚拟货币(包括稳定币)的非法属性,远离相关交易炒作,避免财产损失。
我们认为,金融创新必须坚守法律底线与风险底线,稳定币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脱离监管的“创新”终将沦为金融乱象的温床。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唯有坚持监管先行、风险可控的原则,才能推动金融创新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任何企图挑战监管底线、炒作虚拟货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安全,需要监管部门、市场主体与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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