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落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打造本地化数据要素开发模式
宁夏近期正式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标志着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迈入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发展新阶段。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已正式施行,文件针对本地公共数据供给不足、流通渠道有限、应用场景偏少、安全防护短板等实际问题,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操路径。
本次宁夏采用整体授权模式,划分管理机构、实施机构、运营机构三方角色。自治区数据局为管理机构,自治区数据中心承担实施机构工作,运营机构将通过公开遴选产生。数据开发采用“一场景、一申请”的申请模式,简化市场准入相关流程,降低企业参与公共数据开发的制度成本,形成适配本地情况的公共数据运营实操模式。
这套方案落地后,宁夏形成“条例+办法+方案”的制度组合,覆盖权责划分、业务流程、安全监管全环节,补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层面的操作规则。
面向市场端,宁夏将开展“政策入园、数据进企、服务上门”专项对接,常态化收集企业业务需求,改变传统的数据供给模式,由实际应用场景确定数据供给范围,以企业市场需求反向带动公共数据供给,推动数据开发主体前置参与数据治理,减少数据和产业实际需求错配问题。
在准入之后的管理环节,方案设置运营机构考核评价与动态退出机制,对数据供给、流通、开发利用全流程实施监管。所有数据开发行为以安全合规为前提,约束各参与主体的数据使用行为,实现全流程可控。
据自治区数据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实施方案,核心是补齐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规则与流程,解决本地数据流通落地过程中的现实堵点,建立可落地的工作路径。整套机制运行,将为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数据开发提供清晰规则依据,打通数据供给、使用、开发、安全管控的完整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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