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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建立公共数据收益分成机制,推出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新政

出台公共数据资产收入分配制度,明确运营机构与数据提供单位按6比4的比例分享公共数据有偿使用收益。

6月26日,武汉市召开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新闻发布会,发布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系列举措,围绕公共数据价值释放、算力底座、流通设施、产业集聚四大方向发力,探索全国可复制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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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制度创新上,武汉出台公共数据资产收入分配暂行规定,明确运营机构与数据提供单位按6:4比例分享公共数据有偿使用收益,构建收益反哺公共服务建设的闭环;同时将数据质量、运营成效纳入信息化项目立项参考,形成“供数—资产—运营—收入—再投入”的正向循环,破解公共数据公益属性与市场价值平衡难题。

算力基础设施方面,全市已建成8个智算中心、1个超算中心,高性能算力规模近6000P,年内力争达1.5万P;算力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升级实现Token化服务,配套1亿元规模算力券。数据流通枢纽 “汉数通”已正式运营,接入1.7万个公共数据目录、186亿条数据,配套首期4300万元场景合伙人专项资金。

产业端,武汉依托首批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试点,已谋划100个数据流通场景。按照规划,到2028年武汉规上数据企业将达1200家,“汉数通”累计流通交易规模突破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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