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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万元,河北省首笔公共数据交易,收入上缴国库

公共数据作为国有资产,其市场化运营的收益理应归公,而收益缴入国库的关键,是建立一套清晰的制度流程。

9.75万的收入,只是公共数据市场化的开始。

近日,衡水市完成全省首笔公共数据产品交易,交易标的为“衡水教资核验场景服务”,最终以9.75万元成交,这笔收入同步缴入国库。

交易金额看似不高,却真正打通了河北省公共数据“变现”的通道,为公共数据持续市场化探索提供了参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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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衡水市专门设立了公共数据非税账户。本次交易后,数据源部门向数据运营机构开具了河北省第一张数据资产非税收入财政电子票据。

近年来,全国多地都在推进公共数据收益规范化管理,包括河北衡水在内,均实现了交易收益缴入国库的核心目标,各城市的实践还形成了不同的特色路径。

福建福州早在2025年就开出福建省首张数据资产非税收入财政电子票据,10万余元的事业单位数据资产使用费全额入库,后续还完成了全国首单医疗数据资产使用费入库,让颅脑MRI影像数据成为可交易的国有资产。

山东烟台在今年1月实现2万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缴库,具备一定市场导向意义。

还有如江苏、安徽等地,则发布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收费标准,将超收部分收益向运营机构倾斜,有效激发了数据开发利用的积极性。

我们从这些市场化探索案例中不难看出,公共数据交易收入的金额并不大,但回应了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核心问题:公共数据作为国有资产,其市场化运营的收益理应归公,而收益缴入国库的关键,是建立一套清晰的制度流程。

在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收缴相关文件基础上,其他城市可进一步参照此类做法,通过设立专用非税账户、开具财政电子票据,让收益缴纳有了规范渠道,同时通过安全合规认证、场景化产品开发,让公共数据交易有了价值支撑,进而通过制定授权运营细则,让数据加工、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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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的探索仍处于试点阶段,行业内还存在定价标准不统一、收益分配机制差异大、跨区域流通难等问题,全国层面尚未形成统一的公共数据运营收益管理规范。

衡水9.75万元的首笔交易入账,只是公共数据价值释放的开始。

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公共数据的价值远不止于此,其在推动产业升级、优化公共服务方面的潜力还待进一步挖掘。此次衡水的实践,不仅为河北省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也让更多人看到了公共数据“变资产、变资金”的清晰路径。

而未来,如何在全国层面完善公共数据确权、定价、收益管理的制度体系,如何平衡公共数据的公益性与市场价值,如何通过收益分配进一步激发数源部门和运营机构的积极性,这些问题的答案,还需要各地在实践中继续探索。

但这也让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充满期待,毕竟唤醒更多沉睡的公共数据,才能真正让数据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衡水们已经开始尝试,其他地市呢?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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