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文 全面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促进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消息,为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潜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助推数字广东建设,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高质量供给,建立数据资源制度,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推动实现“一数一源”。健全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标准规范,构建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领域标准规范体系。提高公共数据质量,建立数据质量监测评价和纠错机制。促进公共数据资源融合应用创新,强化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支撑,推动公共服务行业数据全面接入,鼓励跨行业跨领域数据融合应用。
在规范授权运营方面,将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授权机制,集约建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省级数据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全省授权运营。探索将授权运营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等,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数据开发与服务。同时,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和运营监督机制,全面落实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对用于不同用途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实行差异化定价管理。
实施意见提出,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开放广东”平台,优先开放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数据。鼓励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进行数据产品和服务流交易,并加强交易监管,优化市场环境。
为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广东将加强重点领域数据开发利用,围绕普惠金融、信用服务等推动共建应用场景。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鼓励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探索利用政务大模型升级政务系统,支持开发行业特色大模型。促进湾区数据流便利化,在粤港澳大湾区探索公共数据跨境流动,探索建设跨境可信数据空间。此外,还将促进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

在支撑保障方面,将加大创新激励力度,研究制定支持运营机构发展的政策。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全过程监督。鼓励先行先试,在制度机制、授权、价格等方面开展探索,支持广州、深圳等市结合区域特色开展试点。
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组织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强化协调,省政务和数据局加强工作统筹。将研究制定广东省数据条例,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成效评价和监督机制,鼓励创新实践和典型案例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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