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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热评」让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始终走在阳光之下

唯有让公共数据运营始终走在阳光之下,才能让数据要素市场行稳致远,真正释放数字经济的澎湃动能。

公共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其开发利用的规范化程度直接影响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

2月10日,国家数据局发布重磅通知,明确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信息披露的主体、指标、时间与渠道,为全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划定了“透明化红线”。

这一举措不仅填补了公共数据运营监管的信息空白,更进一步让数据授权、开发、收费环节走向阳光,而浙江、江苏等先行省份的探索实践,也为全国公共数据运营的规范化、市场化提供了宝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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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交易网分析团队认为,信息披露的硬性要求,是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必然选择,更是防范市场风险、保障数据安全的关键抓手。

此次国家数据局明确,实施机构和运营机构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需分别披露授权信息、收费标准、产品服务清单等核心内容,且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披露,未按规定披露将面临约谈、整改等处罚。

这意味着公共数据运营不再是“自选动作”,而是有明确指标、严格时限的“规定动作”。在数据价值不断释放的当下,信息披露既是对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保障,也能通过社会监督杜绝数据滥用、利益输送等问题,更能让数商企业、市场主体清晰掌握数据资源情况,实现数据供需的精准对接,让公共数据真正成为普惠市场、赋能产业的活水。

浙江作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探路者,早已构建起全流程的规范体系,其实践让信息披露有了落地基础。

早在2025年9月,浙江便出台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确立“依场景授权”模式,要求授权运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且原始数据必须在安全域内加工、做到“可用不可见”。

2025年6月(依据此前的试行稿),浙江率先公布交通运输领域5家授权运营单位,明确每家单位的应用场景与运营期限,从源头实现授权信息的公开透明。

而此次国家数据局的披露要求,与浙江此前推行的“向社会公开授权场景、对象、时限”要求一脉相承,浙江的实践证明,透明化的授权运营不仅能保障数据安全,更能让优质数据资源与市场需求高效匹配,其交通运输领域的“数智绿波”、“浙里航”等场景,正是数据规范运营赋能产业的典型案例。

反观江苏,则从平台建设和收费机制层面,为公共数据运营的市场化、普惠化提供了新思路,其收费标准的差异化设计,成为全国公共数据定价的重要参考。

2025年3月,江苏上线全国首个省市一体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明确公共数据收费的“三重原则”,即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类服务免费提供,产业发展类服务按“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定价,市场化开发的产品则由市场调节价格。

这一设计与国家数据局提出的“实施机构披露上限收费标准、运营机构披露具体收费标准”要求高度契合,既守住了公共数据的公益属性,又赋予市场主体合理的盈利空间,让公共数据在“公益优先”的前提下实现市场化价值。这种差异化收费模式,避免了公共数据“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困境,让数据价值在规范中充分释放。

此次国家数据局的通知,也让公共数据收费标准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从国家到地方的政策设计来看,公共数据收费始终坚守“公益为先、合理收益”的底线,既没有搞“一刀切”的免费,也杜绝了漫天要价的乱象。

实施机构需披露运营服务费上限标准,运营机构则在上限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且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类服务必须免费,这一制度设计既考虑了数据加工、存储、算力的成本投入,保障运营机构的合理收益,又防止了公共数据被商业化滥用,让公共数据的公共属性始终居于首位。

而江苏、浙江的实践则进一步证明,科学的收费机制能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专业数商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形成数据开发,到价值实现,再到产业赋能”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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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的信息披露要求,标志着我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进入“透明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浙江的场景化授权、江苏的差异化收费,为全国公共数据运营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但各地在落地过程中,仍需结合自身产业特点、数据资源情况,细化披露指标、完善收费机制。

公共数据的价值释放,从来不是单一环节的突破,而是授权、开发、监管、披露的全链条规范。此次信息披露的硬性要求,正是为全国公共数据要素市场搭建起“四梁八柱”,而如何让披露机制落地生根,让公共数据在安全、透明的前提下充分赋能数字经济,成为各地接下来需要深入探索的课题。

唯有让公共数据运营始终走在阳光之下,才能让数据要素市场行稳致远,真正释放数字经济的澎湃动能。(转载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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